我要找書
《別殺我媽媽【靈異出版社】》

書籍編號:

作者:畢名

封面繪者:FC

美術設計:

責任編輯:

出版日期:2013-01-24

ISBN:9789862904985

定價:220

販售地點:書局,網路書店

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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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作者簡介
  • 推薦
  • 目錄
  • 內容試閱

特色


孩子一個人在房裡玩耍
你永遠不知道他手中的「傳聲筒」對面,是誰在講話……

「如果本書拍成電影,那該有多好啊。」——D51

作家 九把刀、天航、譚劍、D51
香港城市大學鄧立光博士 極度推薦

簡介


自動停在十四樓的升降梯、
沒有玩伴的跳房子遊戲、
以及,一直等著你的那些「人」……

靈異檔案○○五:「屋村冤鬼實錄」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一日,九龍東發生一宗倫常慘案,案中被肢解死者為三十四歲楊姓婦人及七歲大兒子,嫌疑犯為死者三十六歲丈夫劉興。

事件發生後,開始有人在大樓各處看到死者,血案發生後,再也沒人敢住的十四樓,就在他家樓下。

而且,不只有二十年前,事件還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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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全面上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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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六)10:30~12:00 惡哉及鐘小建 見面會

02.03(日)10:30~12:00 龍雲+D51 見面會(貴賓:譚劍、畢名)

書展資訊 ENTER

畢名

香港作家,畢業於文史哲學系。埋首驚悚世界裡頭,體會人間善惡、人情冷暖,現實中更愛抱打不平、守護信念。一直以來,嘗試抓緊每個機會寫下不同故事,把電影、漫畫的感覺融入小說當中。

由香港寫到台灣,七年間幸福滿滿地出版二十本小說,三度入選香港十本好讀選舉我最喜愛作家名單,亦曾擔任兩屆微型小說創作大賽評審。

「我不是天才,但我懂得抓緊機會、發揮天賦,做個守護自己信念的幸福人。」

2006 《愛上了線》香港閱讀城好書排行榜年度總冠軍
2007 《1414》香港閱讀城好書排行榜三周冠軍
2008 《末殺者2012》十本好讀年度候選作品
2008 《娃娃契約》香港商務印書館、三聯書店暢銷小說
2010 《恐怖潮II─慘絕人寰》十本好讀年度候選作品
2011 《殺性回歸》第四屆香港書獎提名作品

其他著作:《嬰之契約》【靈異出版社】、《畸羅之眼》【靈異出版社】、《終結者》、《守護者》、《沉淪者》、《末殺者》等。

「原創文化工作室」創辦人,亦為香港小說會創會會員及理事。

臉書粉絲團:http://www.facebook.com/bedming
官方部落格:http://blog.yahoo.com/bzone
畢名電郵:bedming@yahoo.com.hk
推薦序:一部駭人的驚慄著作 鄧立光博士
推薦序:我現在很毛 D51
序 章‧潛規則
第 一 章‧暗角交易
第 二 章‧回家
第 三 章‧搜奇
第 四 章‧遊樂場
第 五 章‧跳飛機
第 六 章‧傳聲筒
第 七 章‧唐樓
第 八 章‧色誘
第 九 章‧回憶邂逅
第 十 章‧孽債
第十一章‧冰室
第十二章‧升降機
第十三章‧揭盎
第十四章‧囚牢
終 章‧重遊屍地
後記

推薦序〈一部駭人的驚慄著作〉鄧立光博士
很高興畢名的專著要出版了,這是一部駭人的驚慄著作。靈異怪事總叫人著迷,因此本書的內容已經引發了讀者的好奇心。追讀下去,故事引人入勝,而使人驚慄,是因為情節有懸念,佈局精心安排,再加上用了寫實手法,內容貼近我們的現實生活所致。此外,《別殺我媽媽》【靈異出版社】的題材與話語都是我們所熟悉的,但當中又有創意,這是本土文學茁壯成長的明證。

畢名這位作者,已經歷了不少人生悲苦,對人生有很多體會,這對於寫小說是非常寶貴的資源,因為文學作品要面對生活,內容要有血有肉,這一點畢名的作品是具備了。一部文學作品,縱然有想像與虛構的成分,但只要能感動讀者,作品便成功了一半。本書在感動讀者方面應該沒有問題,進一步是作品能否提升讀者的生命境界,這是評價文學作品不能迴避的課題。《別殺我媽媽》【靈異出版社】雖然有血腥與暴力的描寫,但卻從中透出對幸福家庭的嚮往。以作者的才情與筆力,以後必然不斷推出新作,也相信作者在未來的作品中,在情志事義方面必有更多令人雀躍的表現。

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講師鄧立光博士


推薦序〈我現在很毛〉D51
我必須先說,我現在很毛。

小時候,我曾經因為香港的殭屍電影嚇得三天睡不著覺,眼睛一閉起來,就會看見青面獠牙的清朝殭屍。從「一見發財」到「陰陽路」這些經典電影都是你我腦海中永難忘懷的回憶。

當然,我不是要談恐怖電影,而是要談更為精采的靈異恐怖小說。

看恐怖電影,我們是跟著導演的雙眼去看劇中世界,但閱讀小說,卻能加入我們各自的想像,讓恐怖小說營造出的世界更為獨特。

我認為寫鬼比寫人要難,人有七情六慾,有表情反應,我們可以揣摩身邊的親朋好友日常的行為舉止以作為小說裡的角色。

但是寫鬼,卻沒那麼簡單,尤其是寫令人害怕的鬼。

不久前,我幫香港名家畢名先生的《畸羅之眼》寫過推薦,這次很榮幸又有機會先賭為快。

讀畢名的作品,很有一種正在看90年代香港恐怖電影的錯覺,那些殘破老舊,水泥裸露,高達二十層樓的住宅大樓影像瞬間在腦海中出現。

我只能說,這本書裡的鬼已經不是呲牙咧嘴,鬼氣逼人那麼簡單。它們能讓你感受到絕對真實的恨意,畢明帶著我們,一路從那些糾葛多年的懸案中,抽絲剝繭,讓真相逐漸浮現。

我特別喜歡書中充滿香港口吻的敘事方式,讓人更感覺到身歷其境,讀慣明日工作室便利書的讀者應該可以體會到另一種不一樣的恐怖風情。

靈異出版社是一套規劃完整的系列,各種情結錯綜複雜的陳年慘案一一在我們面前呈現,為什麼我說像是在看電影,因為閱讀本書的時候,幾乎能聽見粵語台詞在耳中響起,雖然我聽不懂粵語。

我自己也寫靈異小說,更嗜看恐怖片,幾乎已經對恐怖情節產生免疫效果。

看完這本書,讓我毛骨悚然,雞皮疙瘩冒個不停,我覺得我的恐懼神經又再度復活了!

最後我一定要說這句話:「如果本書拍成電影,那該有多好啊。」(笑)

作者後記
又再一次劇終了。

步出我用文字架設的驚悚電影院後,不知這次大家會懷著怎麼樣的心情?

【靈異出版社】系列來到第三集,如果我堅持說筆下的驚悚小說是現實的反映,各位讀者又會否有一刻跟我來個心意相通,共同為這故事裡頭的主人翁流露出點點難過?
可能你會同情彩寧的遭遇。

可能你會為阿力的結局而搖頭嘆息。

可能你會為忠叔的下場仍感大惑不解或嚇傻了眼。

最後,可能你會痛恨我這個小說作者。

但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閱讀過這本小說後,你和我原來已經不知不覺間經歷一場倫常慘劇再而體現人性的過程。

鬼很可怕。

但人更可怕。

潛藏在人內心那隻隨時衝破道德枷鎖的惡魔更比鬼可怕百倍。

何以見得?

還記得,這本小說的初稿大約寫於五年之前,而當年創作的動機就源於某一天某報章的頭條報導,亦即是在故事裡我用文字輕輕帶過那宗丈夫怒殺枕邊人的新聞。

當然,現實那宗倫常血案並沒有那麼簡單,我到今天還記得,是涉案的疑兇,亦即是案中的丈夫,懷疑妻子紅杏出牆,一怒之下斬殺妻子,再而把兩個稚子從位於高層的屋內拋出窗外,狠狠地摔個四肢斷裂、腦漿隨地,差一點變成肉泥。

很恐怖……我今天想起還覺得毛骨悚然。

那個丈夫最後的下場怎樣我不記得,好像曾經畏罪自殺,但若果最終不死被判坐牢,我很想知道,他有沒有一刻感到後悔?

稚子無辜,他會否天天受良心的折磨而悔不當初?還是,每晚在囚牢的暗角處,都會出現三個熟悉的身影,一張張血臉猙獰地向他天天索命,令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我不知道。

但最令我感到心寒的是,因為懷疑不忠,就可以把眼前同床共枕多年的伴侶像宰豬、宰雞一樣痛宰下去。但稚子呢?他們跟自己血脈相通,就算那一刻有因為被妻子背叛而殺瘋了眼,也不忍心把兩個骨肉以最殘忍、最恐怖的手法了結寶貴的性命吧?

我不解……

無論是千百萬種理由也好,我就是不解,亦不想接受種種扭曲良知的歪理。

在未弄清楚人性的真理之前,我只好說,一定是潛藏在人類內心的惡魔作祟。而這隻惡魔,你有,我有,身邊每一個人也有,只在於我們的良知、我們的理智如何把它牢牢地壓制著。
有光就有暗,陰陽正邪是永遠沒法子完全取締對方。

既然這隻總見於每天報章擁有殘酷魔性的惡魔不能消滅,我們就只好時刻警惕、時刻律己,我不是在說教,亦不想做什麼道德教化先驅,我只想永永遠遠不會在報章看到我熟悉的朋友、讀者,甚至任何一個人再牽涉其中。

而這就是我寫這本小說時,有一刻懷著的忐忑心情。

話說回來,我不妨再透露多一個秘密給大家知道。在小說裡,說到廣雄揭開地板跟樓下的叔叔談天那段情節,其實並不是虛構的故事,而是在多年前我曾經跟一位朋友閒談間,聽到有關她的一段兒時故事。

那故事發生在大約二十年前的香港,地點位於九龍東部觀塘區那裡的一楝舊樓之內。當年,朋友大約八歲,她就親眼多次見到比她年幼兩歲的弟弟終日揭開地板上的木板,跟她和祖母說那裡有一位叔叔向著她笑,還叫她弟弟下去跟他一起玩耍。

想當年,我那友人還年少,意識上還未懂得害怕,但長大後她再次回到祖母家裡,看到那塊曾被弟弟多番搬移的木板時,心裡不禁發毛。後來從她祖母口中得悉,樓下曾經有位中年漢因病而吊頸自殺,至於是否她弟弟看到的就不得而知了。

而這個朋友親述的經歷,就成為小說內其中一個十分精彩的情節。

至於有關小說內溢華樓的場景,其實亦是我小時候曾經居住過的公共屋村實況,尤記得有一年冬天,長長的走廊內颳著呼呼的寒風,當年應該挺乖的我不知為什麼冒犯了母親大人,就被她狠狠地趕了出屋外,還「砰」的一聲把大門關上。

那種獨自在昏暗走廊無助的恐懼感覺,望著兩端漆黑一片似閃過不知是人影還是鬼影的情景,現在想起還起雞皮疙瘩,亦構成我寫這部小說時,那種對走廊場景的獨有描寫。

不知大家又會對小說內哪個場景有深刻感受?不妨到我的臉書粉絲團給我留言。

一直以來,我也珍惜每一位讀者的留言,無論是短短的打氣說話,抑或問關於小說的內容,每一個留言我也必定會親自答覆的,因為我實在太喜歡跟大家聊天了。

後記寫到這裡也快到尾聲,在此我希望可以用少許篇幅寫寫感謝詞。

首先要答謝的,是我非常喜歡的刀大(我可是九把刀的書迷),感謝他在非常忙碌的日子裡用令我感動得流淚的文字回覆了我,答應替這本小說推薦,萬分感激,對我來說是一個特別的紀念。

另外兩位要答謝的,是一直替「靈異出版社」系列推薦的D51兄和我的授業恩師鄧立光博士,謝謝你們賜這小說的序,我會好好珍惜這份情誼。

不得不提的,是勞苦功高的責編君宇,沒有他的用心,這精巧的小說就不能送到大家的手上。而他精準的意見和校對,令原本小說帶有濃烈的香港文字色彩,成功轉化為令大家閱讀起來保留原貌之餘,亦切合台灣的閱讀文化。

最後,我還要答謝每一位曾經支持我筆下小說的讀者,雖然我身在香港未能經常跟各位見面,更不能在每次出版新書時都送上簽名版小說,但我相信,透過文字結緣的我倆,一定可以在往後的書展活動見面!

我更希望大家會繼續喜歡我的小說,而在此前,我約定大家在畢名臉書粉絲團裡透過網絡相聚啦!(https://www.facebook.com/bedming)

畢名

序章‧潛規則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這句話真的合邏輯嗎?

電視劇的劇情或許會告訴你「是對的」,但經歷六十多年起起伏伏的人生,見盡許許多多光怪陸離的人性轉折,坐在生命列車裡遠眺著不遠處的生命終站前,我不得不嘆口氣,然後喃喃地說句:「我也希望是的。」

有人說,當一個人嘴裡會經常不自覺吐出一句「心事未了」之類的話時,他的人生,其實已快要走到盡頭,而勾魂使者亦可能早已徘徊附近。

他一生人的孽債,也是時候被清算;他一生的功過,亦是時候被結帳。

是我精神太恍惚了嗎?

自從得悉那幾個年輕人相繼遇害後,無論我獨留在家中……又抑或獨自躲在出版社的檔案室內,我總覺得……覺得近日……近日好像有一層似霧又似煙的東西在我身邊飄來又盪去。

我更發現,自己開始嗅到一股不知從那裡傳來的腐敗氣味……

而這氣味,似如影隨形地跟著我,令我不止想吐……更感到毛骨悚然……寒徹入骨……

「你是……勾魂使者?黑白無常?還是……這是人之將死前的幻覺嗎?」我對著那團東西喃喃自語:「不過忠叔都老了,這副被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殘軀,咳咳……你要,就給你吧……咳咳……咳……」

自從那天在出版社突然吐血昏倒,在送院檢查期間發現得了末期胃癌後,屈指一算經已有八個多月,如果一定要說這條命是我撿回的,不如說,只是我時辰未到而已。

一生無兒無女的我到了這田地,除了獨個兒躺在醫院日以繼夜、反反覆覆接受令人痛不欲生的治療外,就只有終日在病床上昏昏沉沉、胡胡混混……

活像死人。

那期間,我一直半睡……又半醒……直至那天,當我被窗外刺眼的陽光弄醒之際,那個架著金絲眼鏡但看起來很年輕的男醫生跟我說:「因為你的癌症有惡化跡象,威脅到你的生命安全,所以在你昏迷期間,在未得你同意下,我們把大部份病變的胃臟都切了下來。」

「……」

只有這樣保住這副殘軀,我才得以續命,是嗎?

「我知你想問,還餘下多少胃臟,對不?」

我……我才不關心這些。

「大約五分之一吧……」

我惘然,是報應了嗎?

「康復後還可以如常吃東西的,只是較容易感覺到飽肚吧!」

我根本就食不下嚥,一想起那個被開肚慘死的女孩程晴[1],我就感覺到整個口腔充斥著肥膩的血脂……鼻腔滲透一股濃烈的腥臭味,我連想吐也來不及。

飽肚?對我這個滿佈孽債的人來說,很奢侈吧!

「老伯……你沒問題吧?」

我……我還可以有什麼問題……

「若沒問題,你可以申請出院,回家好好療養。」

好吧,死在家裡,總好過死在醫院這冷冰冰的地方,更何況,雖然我的記憶日漸衰退,印象中我還有些心事未了……

但究竟……是什麼?

是和我自己有關的嗎?

感覺不是……

但呆在家中可以找到答案嗎?

不!強烈的直覺告訴我,答案不在家中……答案應該存在出版社之內,我感覺到有一絲牽絆的感應叫我回到出版社,因為──

答案一直在等著我!

「他們」一直在等著我……

所以出院翌日清晨,在一個周末早上,我就在沒有知會老爺榮江之下,勉強撐著殘軀,獨個兒返回「靈出版」社辦事處裡頭。

但我意想不到的是,當我踏足出版社,平日那班年輕人胡胡鬧鬧的笑聲不見了,社內竟變得冷冷清清,原本總是坐滿十多人的編輯部,這天竟空無一人。

甚至連平日寸步不離老爺的秘書小姐天瑜,都失去了蹤影。

「咳……究竟發生什麼事……咳……」

在不安的情緒帶動下,我快步打開通往檔案室那走廊的大門,然後沿著兩旁昏暗的燈光走,而右邊眼眉則不斷亂跳。

「咔!」我打開長年被我上鎖的檔案室大門。

入內後,我將門虛掩的同時,發現檔案室內那張工作桌上放著一份報紙,但更令我驚訝的是,原本早已封塵的一號檔案櫃竟有被打掃過的痕跡。

我立即上前察看,竟發現原本排列有序的資料夾上,獨是失去了「○○五」那份檔案。不知怎樣,一股不安的感覺彌漫全身,與此同時,我在記憶裡快速搜索這份編號「○○五」的檔究竟是什麼內容……

「想不到……一點頭緒也沒有……」是疾病影響了我嗎?還是我真的年紀老邁,記憶嚴重衰退至此也不自知。

我感到悵然若失,雙腳一軟跌坐在工作桌旁的椅子上,右手不經意地掃開桌子上的那份報紙,露出一角泛黃的文件夾角落。

「這是……『○○五』檔案?」

真的是「○○五」檔案,文件夾那張標籤分明是我的字跡,但……這檔案怎會自己跑到這裡來的?莫非是……

「老爺?」我滿心疑竇。

「這檔案室從來就只有我和老爺榮江配有鎖匙,這裡又沒有被搜掠過的痕跡,應該是老爺來過……沒錯的。」我喃喃地道。

但想深一層,又感覺奇怪了……因為打從數十年前替老爺僻室建立檔案室開始,除了最初三年之外,老爺就未曾再進入這裡多一步,一些重要的檔案例如編號「○○○」那份關於畸羅之眼的,他寧願自己秘密收藏,也不會放在檔案室之內。

究竟為什麼老爺會突然對檔案室感到興趣?

「咦?這是……」我拿起原本蓋在「○○五」文件夾之上那份報紙,被A1頭條那張大刺刺的照片吸引著。

我記得當時第一眼還意會不過來,誰料,當我再次沿標題向下注視著那張血案現場照片及旁邊的死者、疑犯照片時,我感到一陣昏厥……

「怎……怎會這樣的……沒可能……沒可能吧!」我打開手中的報紙,激動地道:「這是何時發生的……十月一日……即是八個月之前,就是我剛昏倒住院那天?」

我一目十行,不斷在報章內尋找線索:「地點……在哪裡發生的……」

當我找到案發現場時,我呆了,因為,我想起一個人……一個理應完全在我記憶中退場的人。

此時,一股不應該在密室捲起的風,把桌子上的文件夾吹得掀起,露出檔案第一頁右上角萬字夾夾著的一張證件相。

「你……」

相裡的人,牢牢地盯著我。

我還記得……這不是幻覺,相中人原來的微笑,漸化成猙獰的笑意,而那令人生厭的笑聲,更一點一滴地傳入我的耳窩。

它,勾起我封存的瘋疚感覺,但隨即被我的理智壓下。

「還未是時候,咳咳……咳……我知道,下一步我應該怎做……」那刻,我隨手拿起桌子上的報章,離開檔案室,去尋找我不在出版社這段空白期的真相。

而地點是,專囚禁精神病犯人的小欖監獄。

※※※※※※※※※※※※※※※※※※※※※

已經過了多少個白天?多少個夜晚?

我不太知道。

我唯一知道的是,是真的……沒騙你,我真的時日無多了。

「咳咳……咳……」

但,可否憐憫一下我這個老人,讓我還最後一個心願,千萬千萬……不要這麼快便帶我走……好嗎?

「咳咳咳……咳咳……咳……嘩……」我又咳出一大口鮮血。

我出院之前,醫生、護士……沒有一個人跟我說過,治癒胃癌的後遺症竟然是不停地吐血,還愈吐愈多。

但我沒有怪他們,因為我知道這不是病,這根本是以命償孽的一個過程。

「嗄……嗄……」我抹掉下巴那黏稠稠的濃血,把染血的紙巾拋進桌子下的垃圾筒裡。

我望望掛在牆上那個停了的時鐘,時間恰巧停留在十一時五十九分五十九秒,還有一秒就是新的一天。

我望著空無一人的檔案室角落,若有所思地道:「你是特意選擇把它停在這裡嗎?咳咳……是……咳……是要告訴我,我永遠沒有明日?還是想告訴我,咳咳……咳咳咳……你可憐我時間無多,就盡點綿力幫我留住時間?」

四周仍舊寂靜一片。

而事實上,檔案室仍只有我忠叔一個人。

良久,我抬頭望著掛在門前的兩幅員工大合照,想起這陣子每隔一天就到小欖監獄探望的那個人,心情始終未能好好平伏,但愈是這樣,我更覺得,我需要將真相記下。

「唉……」

我當然沒有忘記,那年頭跟老爺的約法三章,但當年我還年輕,的確犯不著為「真相」而涉險。但今時不同往日,身上那股年老的腐敗氣味愈來愈濃,我知道自己行將入木,所以,不完成它,我不甘心。

「嗄……咳咳……都犧牲了這麼多條人命,就算不能解決,也總得把真相……咳咳……記……記下……」

我斜睨了牆角一眼,低下頭一邊寫,一邊喃喃地道:「咳……咳咳……我知的……我知你一直恨我……恨我怎麼不將你記錄下來,咳……咳咳咳咳……我……我當年是有苦衷的。」

但今天,我總算要贖回我的孽,所以就算那個不是真相的全部,也不重要,我深信天有常道,總有一天,真相會逐步還原的。

而這,就是我喜歡整理檔案的原因,亦是紀錄歷史的好處。

坦白說,我不善辭令,不像老爺榮江般擅長查案又富好奇心,更沒有退休後移民加拿大享兒孫福的曉明擁有一對不知真假的陰陽眼。

「當然,亦沒有你那古道熱腸的性格。」我再次斜睨著牆角那若有若無的陰影。

我能力所及的,就是善於整理文書的能力,還有,甘於躲藏在一百呎不到不見天日的檔案室裡,埋首苦幹,不貪功,不求名,不逐利,樂於默默耕耘做老爺背後的支持者。

所以我一定要把身陷牢獄那個男人遭遇的事,一五一十寫在這份編號「○○五」檔案之內,補完檔案裡頭一直無人知曉的秘密,還有……

「咳……我知道了,還你一個身分吧!」

然後,我垂首,同時伸手把書桌上滿佈鐵鏽的檯橙調校得再昏暗一點,然後用陪伴了我三十多年的墨水筆,繼續在那疊從抽屜拿出來的原稿紙上不斷寫……不斷寫……直至把他在獄中跟我說的最後一番話都寫下,我才擱筆。

「完成了,咳咳……咳……」

又咳出一口深紅色的污血。

部份污血化成血花,印在剛完成的後續檔案內容之上,似點綴、亦似印記,彷彿要告訴後來者,這檔案與我有不能分割的血脈連繫。

但還未完……

只是補完「○○五」檔案並不足夠。

我不知道老爺在「○○五」檔案內留下的便條所說要變賣出版社究竟孰真孰假,但只要「靈出版」還存在,只要那相機……這些檔案一直存在,我都不會再容許有人因為檔案而遭遇不測。

所以我決定了。

「咳……咳咳……但……咳咳咳……咳……應該從何寫起?」沉思間,我望向牆角,再憶起被囚在獄中的那個人。

「就這樣吧!咳咳……咳咳咳……沒錯的,是這樣。」

然後,我再次沉溺在面前一頁十行,一行二十格的原稿紙上,絲毫察覺不到,嘴角的血絲,正一滴一滴落在稿紙之上。

思緒不斷地轉。

執筆之手跟著逐格、逐格地爬格子。

然後,不知過了多久,原稿紙上寫滿文字,然而已被切掉餘下不多的胃臟突然傳來一陣火炙般的劇痛,一口濃血由食道湧上喉頭,終於還是控制不了,「嘩啦」一聲,把似是最後一口的鮮血統統噴在稿紙之上。

「咳咳……是大限已至嗎?」我抹一抹嘴角的血,而拿著墨水筆寫字的手仍然凝在半空。

已嚴重老眼昏花的雙眼,看到檔案室牆角上,出現的不再是一個人,而是數個朦朦朧朧似曾相識的身影,我腦海又開始陷入不該亦不想回憶的片段。

「就當……咳……就當是我害了你們,好嗎?」我低下頭,繼續用那不斷抖震的右手,在一張原稿紙上,寫下未完的內容,我續道:「給我多一點時間,欠你們的,咳咳……咳咳……我忠叔一定還你,咳咳……」

「但現在仍未是時候……我仍不能就這樣丟下老爺隨你們而去……咳咳……」

我感覺得到,一雙雙怨毒的目光掃射著我,但我仍是盡量無視他們的存在,將快要完成的內容書寫下去。

「咳咳……」

你問什麼內容這麼緊要?

我答你,是出版社內的潛規則。

但今天過後,這不再是潛規則,而是將會白紙黑字張貼在檔案室內和加諸於僱員合約內的四大守則和四大法則:

「靈出版」記者四大守則
1.未經出版社總編輯或檔案室管理員批准,記者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內,更不得試圖打開、翻閱任何一個檔案內容,當然更不能披露當中任何資料。
2.檔案室內的「靈異檔案」均附上編號,唯不代表它們會按編號整齊地排列在檔案櫃內,如發現某編號的檔案不翼而飛,不需驚訝,亦不用查詢,這也是一場緣份遊戲。
3.追查真相是記者天職,唯靈異事件的真相可能永無止境,報導要適可宜止,否則丟掉性命,出版社沒有額外補償。
4.下班後就要脫下記者身分,絕不向朋友、親人提及任何採訪內容,這點尤為重要,因為因果一經發動,唯有自求多福。

閱讀「靈異檔案」四大法則

5.「靈異檔案」只供閱讀,不得翻印、不得抄錄、不得拍照,更不得跟進。閱讀過後,亦最好立即忘記,生生世世,不要想起。
6.當翻開「靈異檔案」,準備細閱內容時,必須保持平常心,切忌過份投入,亦切忌釋出同情、憐憫之心。沉默閱讀,是檔案室開創人忠叔給大家的忠告。
7.無論是出於好意,或是出於好奇,絕對不能接觸記錄在「靈異檔案」內的任何人士,謹記萬法有道,當生命牽絆其中,就後悔莫及。
8.「靈異檔案」可以在夜裡閱讀,但附在檔案後的小信封盡可能不要在夜裡打開,因為被「畸羅」拍下的影像,並不是太多人想看到。

「咳咳……應該沒遺漏了。」

「啪!」我放下墨水筆。

然後,在身後的檔案櫃內,拿出不久之前剛補完的陳年檔案。我小心翼翼地打開它,再次細閱著檔案夾內一張接一張已經變得霉黃、起著黃斑的稿紙。

思緒不自覺再跟隨檔案所述回到過去……

我全然不覺,原本一直站在牆角垂首偷望著我那個迷迷糊糊的男人身影,竟隱約出現在我的身後,他的手更搭著我的肩膀,然後把身子倚向我,跟我一起面貼面地讀著不久前才剛更新的檔案內容。

他一臉滿足。

因為,他終於贖回身分。

這個編號「○○五」的檔案,亦是唯一一個由我全程編寫偵查的靈異檔案。

什麼?你也想在我生命倒數前的一刻一窺全貌?

好吧!人之將死,其言有義、其意也善,其心合該也正,所以,告訴你也無妨。

而一切就要由四十五年前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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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關故事詳情請看【靈異出版社2】《嬰之契約》


延伸閱讀


    讀者書評
    • aaa0940068 2013-03-01

      評鑑等級:5顆星

       

    • h39377309 2013-02-15

      評鑑等級:5顆星

       

    • facebook799796 2013-02-10

      評鑑等級:5顆星

       

    • sf2051217 2013-02-04

      評鑑等級:5顆星

       

    • bc32504117 2013-01-31

      評鑑等級:尚未評分﹗

       

      雖然很好看可是貴了點

    共3頁:  1  2  3 最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