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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陳約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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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作品:

魔女 全球十大女性連殺案   世界十大妖姬1   



簡介:

陳約瑟

文創工作者,於國內社群草創時代被朱學恆、灰鷹評為最佳寫手,參與奇幻推行,社群「提督工坊」立案人,在國內類型小說方興未艾之時,小說作品《殛天之翼》甫發行一個月即與眾多歐美名作收錄於聯合報讀書人「奇幻熱潮的收穫季(盧郁佳)」一文,並被轉載於對岸中華讀書報《2002年台灣十大出版紀事》中,作品曾刊輯在對岸大眾網絡報《劍與魔法的世界》中文原創小說中篇精選,參與納蘭真作品《第七封印》遊戲製作,並擔綱設定集編務,在九把刀於書市站穩腳跟的《功夫》到《獵命師》時期擔當出版社行銷。鮮網《搶鮮報》專欄。引介王中寧到出版方促成《符文之子(蓋亞)》、《龍族(春天)》成案,以及推介社群作者成書。作品有《殛天之翼(蓋亞)》、《奇幻冒險-夢幻隊伍(黃美文合著,奇幻基地)》、與許文達合譯《神話世紀霸業寶典(電腦玩家)》、插畫作品有《殛天之翼》、《鏡之國(梅林,奇幻基地)》、以及明日《無名屍鎮》、《靈時頻道》、《抽鬼》、《十三號香水》、《人面鬼針草》。

說故事因私務停滯多年,壓稿待修,尚欠讀者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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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日已出版作品
《魔女 全球十大女性連續殺人案件》2010.8
《世界十大妖姬1》2011.7

 

「女人的身體是虛偽的,貴婦假裝不要,妓女假裝要。」──普希金   名妓是文明的發電機   政府大大們正想辦法讓性產業無罪化。鄉民們請盡早做好思想準備。   本書在立案之初是以名妓為題,開工前,筆者擅自提議了自以為響亮的標題「妖姬」,後來又以為不妥,但編輯AK很細心的找來解釋: 古代對婦女的美稱。如:「美姬」、「虞姬」、「戚姬」。 古代對妾的通稱。如:「侍姬」、「寵姬」。 舊稱從事歌舞表演的女子。如:「歌舞姬」。   所以以娼優妓伶為主軸的本書就囊括在妖姬這個號召底下。全書因意外有所耽擱,僅因編輯系統擔待才有本書成稿。本書中的妖姬/奇妓也才能面世。   今日將「娼妓」定義為出賣身體的女人。   但在古文中,娼妓是指女優藝人,從事的工作內容包含表演、談天、渡夜。在等次上由宗教崇拜的神女、具備文化素養的閣樓名妓、能夠左右政商關係的沙龍交際花、宣傳活動的官伎、表演熱場的教坊藝妓、妓院胡同的娼婦、兼做賣身的女伶、酒場旅館澡堂服務生,乃至於街牆與河原的流鶯遊女,都具有陪玩、陪吃、陪睡的意涵。   但除了身體本錢外、有時還需要高超的技藝以及一流的見地。   在大半人口皆為奴隸的無知古代,妓女常是優秀的女知青。   由於當代對性的避諱,妓女被認為是低賤的生涯規劃,忽略了她們作為女性勞動人口和社會發展緊扣的本質,忘卻了她們的潤滑,乃至於推動文明齒輪的功勞。   越是發達的社會,如唐宋,妓女的風韻越是出色,而才情更趨近主流價值;越是保守迂腐社會,如明清,狎妓的風潮越烈,但欺凌更甚、假道學的批判越多。   有文明,才有交易有分工,也就才有職業。妓女被認為是人類最早的服務業,進一步說是最早的職業,在初民時代是愛神或大地女神的化身,在當代,她的屬性被名女人、偶像、女藝人、名模、公關、傳播妹、AV女優、展場女郎、招牌西施、私娼、援交妹所分攤。雖然以上職業的工作內容各自不同,和性也不一定有關(藝人常被認為是在檯面下交易,反而較接近原始字義),但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在販賣女性意象,而這意象的總和,便是遠古時代的女神(所以宅男女神這類稱號算是回歸大統)。   從祭司、女知青,到今日西方國家中上市上櫃的大事業。妓女不固定臣服特定男人,和婚姻勢不兩立。有時是可買賣的奴隸,有時卻最是自主。有時發揮最大誠意剝光火山孝男的皮,有時是弱勢女性在底層的掙扎手段。   妓女與政客、作家一樣操縱人氣維生,卻也有機會活得一身傲骨。   她們安定社會卻又造成不安。她們考驗著男人是萬物之靈還是禽獸的問題,萬物之靈不屑性消費,但禽獸也沒錢買春。   文明就是交易,不管合法不合法,報稅不報稅,有文明才有妓女,而妓女也幫忙推動文明。   本書探勘不同時空的名妓們的閨房,以便重新認清社會真相。比例上以名妓大國中國較多,她們分別是:   鑽法律漏洞通姦而作妓──帝后娼妓梅莎麗娜   道士知青名妓殺人事件簿──唐朝豪放女魚玄機    時尚皇帝潛盾施工到她家──超偶名妓李師師   啦啦隊擊鼓退金兵──金幗戰妓梁紅玉   房門一關國家得救──水都寵妓維若妮卡   人類為了繁衍需要結合,繁衍是動物本能,但妓與繁衍無關,妓的存在,凸顯出男人想超越動物卻又服膺於本能的悲哀,考驗著女人如何在收入與壓迫中保持自我、探索情愛。   妓與金錢有關,錢幣的兩面分別是繁榮和罪惡。妓是種矛盾,和生死一樣是個謎。有群眾拉著一個行淫的婦人到耶穌面前要處分她,耶穌說:「誰沒有罪,就先用石頭丟她。」